為推進許昌市供熱計量設施建設管理,日前,許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供熱計量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把供熱計量設施建設納入閉合管理,新建居住建筑項目沒有安裝或沒有正確安裝供熱計量裝置和室內溫度調控裝置的建筑工程將無法通過竣工驗收。
該規定明確了在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階段、申請施工許可證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均要對供熱計量設施建設進行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建設主管部門應履行職責,做好供熱計量設計、供熱計量裝置和室內溫度調控裝置安裝、供熱計量工程施工質量監管等工作。未進行供熱計量設計或供熱計量工程施工不合格的項目,將無法通過施工圖設計審查,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并無法通過竣工驗收。
此規定自5月1日起實施。該規定的出臺,將進一步加強該市供熱計量設施建設管理,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工作,對實現按用熱量計價收費起到積極作用。